浦江县个体工商户开复工报备方法

来源:上班啦浦江人才网 | 发布日期:2020-02-15 01:16 | 点击:1778
为稳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个体工商户开复工,方便全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,现就个体工商户开复工报备工作通知如下:


复 工 范 围

        优先开放农资店、手机店、便利店(副食店)、洗车店、理发店、洗衣店、修理厂、不提供堂食服务的餐饮店、食品小作坊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。

        严禁大型商场、影院、网吧、KTV、酒吧、舞厅、浴室、足浴店、棋牌室、校外教育培训机构、书店、室内健身游乐等人员集聚的经营场所开张营业。


复 工 报 备 流 程

(一)个体工商户开复工前,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,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向当地的市场监管所报备。





(二)报备方式

1.各拟开复工的个体工商户可电子化报备,也可纸质报备。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纸质报备,也可通过县市场监管局电子系统先向县市场监管局提出报备申请,由县市场监管局“一网受理”,部门协同联办。

2.电子化报备。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访问:https://www.wjx.top/jq/57216851.aspx,进入“个体工商户开复工报备系统”,详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。


3.纸质报备。各拟开复工个体工商户若需要纸质报备的,可到行业主管部门或当地的市场监管所领取纸质报备材料。





4.承诺书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上门核查时,由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当面签署。


复工要求

严格落实经营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

(一)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承诺书要求,落实从业人员防护措施,每日两次对门店、车间、楼道、电梯、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和有关设施进行消毒,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体温检测,并登记备查。

(二)生产经营过程中应严格要求从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上岗;经营场所定期开窗通风换气,保持室内空气流通;要细化作业单元,尽可能地减少人员聚集,严禁员工串岗;实行简约配餐、错时取餐、分散用餐的用餐方式,禁止聚会聚餐。

(三)要严格报告制度,积极引导员工增强个人防疫意识和防护能力。一旦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的,应当立即向属地报告,不得自行前往,在未排除新冠肺炎前,应停止生产经营活动,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。

(四)鼓励复工的个体工商户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服务、远程服务和居家服务。

(五)可采取非接触性经营方式的,必须采取非接触性经营方式。


如果您或者您的员工从金华市外返回,务必请先行申请“健康码”

“健康码”获取方式: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登录界面。填写相关内容。


信息提交成功后,系统将发送回执短信至填报手机,里面有核验码和核验二维码。在来浦时就可以在交通口岸和道口向工作人员出示供核验使用。

(文章转自浦江市场监管公众号)